各学院、校属各部门:
接省委宣传部、省文联通知(黔文联通[2013]18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深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人们坚定理想信念、构筑精神支柱、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贵州专业文艺奖•“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国梦是当代中国最具凝聚力、感召力,最具广泛性、包容性的奋斗目标,反映了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向往。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全体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评选活动,要深入领会和阐释中国梦的精神实质,把握好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把握好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遵循;把握好中国梦是人民的梦这一本质属性;把握好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的根本要求。要通过生动形象的艺术形式,着力讲述百姓故事、刻画最美人物、颂扬道德模范、展示美好前景,把贵州人民寻梦的理想展示出来、追梦的奋斗表现出来,推动中国梦入脑、入心,激发人们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
二、总体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从2013年12月启动至2015年底结束,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组织开展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民间文艺、美术、书法、摄影、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短小精悍文艺作品的创作,并于2014年7月-8月对上述作品进行评选;第二阶段从即日起至2015年底,组织开展长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大、中型文艺作品的创作,并于2015年底对上述作品进行评选,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三、奖项奖金
1.第一阶段评选,分为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民间文艺、美术、书法、摄影、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12类;每类设特等奖和优秀作品奖两个等次,具体数额根据参评申报作品质量、数量确定。
2.诗歌、中短篇小说、散文、纪实文学、民间文艺、美术、书法、摄影等8类作品特等奖奖金每个1.5万元,优秀作品奖奖金每个0.5万元;歌曲、舞蹈、曲艺、杂技等4类作品特等奖奖金每个3万元,优秀作品奖奖金每个1万元。
四、参评范围
第一阶段评选,我省作者(个人或单位)于2013年12月-2014年6月期间创作,表现“中国梦”主题的文艺作品,可申报参评,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评选标准
1.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民族特色和健康生活情趣,讴歌人间真情、传递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3.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人、见物、见精神,避免概念化、说教式,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4.注重原创性。鼓励贵州题材的优秀作品;鼓励反映我省与全国同步小康进程的优秀作品。
六、评选原则
1.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严格标准,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不搞平衡照顾。
3.实行回避,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作品参评,不能担任评委。
七、评选工作
1.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联和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及有关单位要动员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围绕“中国梦”主题进行创作;省级各文艺家协会要做好创作指导、联络服务等相关工作。
2.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
4.2014年7月,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分别开展参评作品的申报工作。
5.2014年8月前,完成评审工作。
八、成果运用
1.在省直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获奖作品集中推介和展示活动。
2.原则上推荐获特等奖作品参加全国的集中推介和展示活动。
3.优先推荐获特等奖作品参评全省、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等奖项。
九、组织机构
组 长: 顾 久 省文联主席
副组长:
李建国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白芳芹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贵州广播电视台台长、省视协主席
李碧川 省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成 员:
李远刚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汪信山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省剧协主席
徐凡军 省文联党组成员、秘书长
欧阳黔森 省文联副主席、省作协主席
李崇明 省文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陈加林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省书协副主席
彭治力 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省美协副主席
张绪晃 省文联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监察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文联,日常工作在省文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徐凡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委宣传部、省文联有关处室、协会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和成员。
希望我校文学家、艺术家积极参与创作与评奖,表达民大人的“中国梦”,增加贵州民大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凡参赛作品,直接报送省级各文艺家协会参加初评。
特此通知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3月23日